國貿_Case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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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B2_07案例編號】BB_108-B402 CIF Cleared條件下清關責任與增值稅負擔判斷
【案例情境】
台灣ABC公司與歐洲買方談成一筆出口案,合約條件寫成CIF Cleared Rotterdam。業務以為這只是比一般CIF多幫忙一點清關;等到貨到港後,買方卻主張賣方既然答應「Cleared」,那就應負責進口清關、進口增值稅與相關手續費。ABC這才驚覺,自己用了非標準Incoterms寫法,表面上只多了一個字,實際上卻可能把原本屬於買方的進口端責任整包拉回自己身上。
【核心爭議】
CIF後面加上Cleared,是否會改變原本責任配置?簡易解答:會,高風險地擴張賣方義務。
進口清關與增值稅通常由誰負責?簡易解答:在標準CIF下,通常偏買方責任。
遇到非標準條件文字時,應怎麼判?簡易解答:必須回到契約整體文義與具體義務分配。
【判斷關鍵】
非標準Incoterms文字最危險,因為容易讓雙方各自想像不同。
CIF本來只處理到目的港前的運保安排,不自然包含進口清關。
一旦寫成CIF Cleared,賣方可能被解讀為承擔目的港進口手續。
最安全作法是不用模糊加字,而是直接改用更適合的標準條件或另列附加義務。
【教學提醒】
學生常以為Incoterms後面加幾個字只是補充說明。
學生常低估進口增值稅與清關責任的財務影響。
非標準寫法最容易在出事時各說各話。
【延伸思考】
若本案改寫成DAP,責任會更清楚嗎?簡易解答:通常會較清楚,但仍要明列是否含進口清關。
若賣方僅同意協助清關,不想負稅費,應如何寫?簡易解答:應把協助範圍、費用與納稅義務拆開明列。
【一句話結論】
交貨條件最怕自創寫法;多加一個字,可能不是多一點服務,而是多一整包進口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