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【D3_01案例編號】BB_107-B201

【案例主題】
空運計費重量與進口稅費計算的實務精準度

【案例概要】
台灣ABC公司規劃空運出口兩個貨號,需先算體積重量與實際重量比較以決定計費重量,再依航空公司重量級距選擇最適費率,並評估是否需要補重到更高級距以降低單價。另ABC公司自義大利進口電烤箱,須以完稅價格計算關稅、貨物稅與營業稅,並因逾期申報產生滯報費。本案訓練學生把公式、進位與日期規則落到可核對的數字。

【案情介紹】
一、空運運費
貨號HT-8:6箱,每箱實際重量13kg,尺寸60cm x 52cm x 45cm
貨號SY-9:3箱,每箱實際重量58kg,尺寸25吋 x 16吋 x 14吋
航空公司GCR費率:Min. 2,000;+45每公斤256;+100每公斤225;+300每公斤203;+500每公斤178
題目:
1 計費重量為多少公斤。
2 若要用每公斤178計算,應增加出貨重量進位後至多少公斤。

二、進口稅費
ABC公司自義大利進口電烤箱150台:FOB USD745/台,海運費USD1,250,保險費USD559.35。海關適用匯率:USD1兌NTD30.37(賣出)。關稅率Column I 3.7%,貨物稅率15%,營業稅率5%。進口日6月2日,申報日6月20日,稅單日6月23日,繳納日7月13日。題目要求計算:貨物稅、滯報費、營業稅。

【案情分析】
一、空運計費重量計算
1 體積重量
HT-8每箱體積重量:60 x 52 x 45 除以6000 等於23.4kg;6箱合計140.4kg。
SY-9尺寸換算:25吋=63.5cm,16吋=40.64cm,14吋=35.56cm;每箱體積重量約15.295kg;3箱合計約45.885kg。
總體積重量約186.285kg。

2 總實際重量
HT-8:13 x 6 等於78kg
SY-9:58 x 3 等於174kg
合計252kg。

3 計費重量
空運計費重量取實際重量與體積重量較大者,因此計費重量為252kg。

二、要使用每公斤178的級距,需增加到多少公斤
費率表的+500代表計費重量達到500公斤以上才適用該單價。題目要求「增加出貨重量(進位後)至多少公斤就能以每公斤178計算」,因此需把計費重量提升至500kg。

三、進口稅費計算
1 完稅價格
完稅價格以CIF概念:FOB總價加運費加保險費後,再乘匯率。
FOB:745 x 150 等於111,750美元
加運費1,250與保險559.35後為113,559.35美元
乘匯率30.37為3,448,797.4595元
依題意取整數捨去元以下,完稅價格為3,448,797元。

2 進口關稅
3,448,797 x 3.7% 等於127,605.489元
取整數為127,605元。

3 貨物稅
貨物稅以完稅價格加關稅為稅基:
(3,448,797 + 127,605) x 15% 等於536,460.3元
取整數為536,460元。

4 滯報費
依題目給定規則:逾期3天,每日200元
滯報費為600元。

5 營業稅
營業稅稅基為完稅價格加關稅加貨物稅:
(3,448,797 + 127,605 + 536,460) x 5% 等於205,643.1元
取整數為205,643元。

【爭議大綱】
一、空運計費重量取大原則下,體積重量與實際重量的換算與合併是否正確。
二、重量級距適用是否以門檻公斤為前提,不能僅用「算出較便宜」就提前套用低單價。
三、進口稅費的稅基順序:完稅價格、關稅、貨物稅與營業稅的層層加總,任何一步錯誤都會連鎖放大。

【意見討論】
正方立場(正確方):
空運以252kg為計費重量;要用178單價必須達到500kg門檻;進口稅費依稅基順序計算並逐步取整數。代價是需精準紀錄尺寸、匯率與進位規則,但可避免報關與對帳爭議。
反方立場:
可用「算到某個重量時178的總價更便宜」就直接套用178;稅費可用概算或四捨五入處理。代價是容易被航空運價門檻與海關稅基規則打回重算,產生補稅、罰鍰或帳務差異。

【參考解答】
一、計費重量:252 KGS。
二、要以每公斤178計算,需增加至:500 KGS。
三、貨物稅:NTD 536,460。
四、滯報費:NTD 600。
五、營業稅:NTD 205,643。

【相關法規】
Customs Act
中文:關稅法(台灣)
重點:完稅價格、課稅程序與繳納義務。

Commodity Tax Act
中文:貨物稅條例(台灣)
重點:貨物稅稅基與稅率適用。

Value-Added and Non-Value-Added Business Tax Act
中文: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(台灣)
重點:進口營業稅稅基與稅率。

IATA Air Cargo Charging Principles
中文:空運計費重量原則
重點:體積重量、實際重量與計費重量取大原則。

【大綱】
空運先算計費重量再看級距門檻;進口稅費按稅基順序層層加總,進位與取整須一致。

¡【D3_01案例編號】BB_107-B201 空運計費重量、級距進位與進口稅費精準度

【案例情境】
台灣ABC公司同時處理兩筆工作。出口端,要把兩個貨號空運出貨:一批是6箱小家電零件,每箱13公斤;另一批是3箱較重貨,每箱58公斤。業務先看總毛重,覺得運費大概可控;物流部一換算體積重與級距後,才發現若進位到更高門檻,總價反而可能更低。另一邊,ABC又自義大利進口電烤箱,報關時除了完稅價格、關稅、貨物稅、營業稅,還碰到逾期申報衍生的滯報費。表面上是兩張計算題,實際上都在考企業對「小數字」的敏感度。

【核心爭議】

空運應先看毛重還是材積重?簡易解答:通常先比實重與材積重,取較高者為計費重量。

是否有必要補重到更高級距?簡易解答:要看級距總價,不是只看單位費率。

進口稅費最容易在哪裡出錯?簡易解答:常錯在完稅價格、進位規則與申報時效。

【判斷關鍵】

空運費不是看公斤數就能估,先要看計費重量。

費率跳級有時會讓「多報一點重量」反而更省。

完稅價格是後續稅費的起點,起點錯,後面全錯。

逾期申報造成的費用不是小事,會直接吃掉毛利。

【教學提醒】

學生常只看總毛重,不算材積重。

學生常把費率表當成直線單價表。

稅費錯誤常不是公式不會,而是細節沒核對。

【延伸思考】

若貨量再增加一點,是否一定該進位到更高級距?簡易解答:不一定,仍要比總價。

若公司常因申報延誤被加費,最該改善什麼?簡易解答:應優先改善報關流程與時效控管。

【一句話結論】
成本試算最怕的不是大方向錯,而是那些被忽略的重量、進位與時效細節,最後一起把利潤吃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