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貿_Cases
Requisitos de finalización
【C1_06案例編號】BD_2014T01 遠期付款交單D/P 90 Days’ Sight的用途與風險
【案例情境】
光達公司原本只接受D/P at sight,對美國客戶的貨一到港就要付款贖單。這次買方說市場庫存壓力大,希望改成D/P 90 Days’ Sight,並指定A銀行代收。業務聽了覺得只是「晚一點收款」,財務卻擔心:這會不會其實和D/A差不多?指定代收銀行收到錢後會不會不匯回?公司表面上在談付款天期,實際上是在談:單據什麼時候放、控制力還剩多少、銀行到底負不負付款責任。
【核心爭議】
D/P 90 Days’ Sight是否等同D/A 90 Days’ Sight?簡易解答:不是,遠期D/P原則上仍是付款後才放單。
指定代收銀行是否保證會付款或匯回?簡易解答:通常不承諾付款,只按託收指示代收。
這種條件的真正交換是什麼?簡易解答:賣方延後收款以換取成交與買方周轉空間。
【判斷關鍵】
先抓「放單時點」:D/P與D/A的核心差異就在這裡。
託收架構下,銀行不是信用狀開狀銀行,付款保證能力大不同。
遠期D/P仍有控單優勢,但現金流與買方變化風險會被拉長。
若市場競爭逼賣方讓步,應同步補強信用調查與到期追蹤。
【教學提醒】
學生常把所有遠期條件混成同一類。
學生常誤以為有銀行介入就等於有銀行信用。
收款天期拉長時,真正增加的是不確定性,不只是時間。
【延伸思考】
若買方要求改成D/A 90 Days’ Sight,風險會怎麼變?簡易解答:會更高,因為承兌後先放單,控貨力更快消失。
若買方指定的代收銀行信用普通,賣方該注意什麼?簡易解答:應確認其作業穩定性,但更重要的是不要誤認它負最終付款責任。
【一句話結論】
遠期D/P不是單純晚收錢,而是在保留部分控單力的前提下,拿收款確定性去換客戶周轉空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