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B2_01案例編號】BB_106-A403 DAP交貨條件下戰爭險承保與保險期間判定

【案例情境】
台灣ABC公司出口貨物到埃及買方倉庫,條件採DAP,並為了涵蓋全程風險,投保ICC(A)再加保戰爭險,保險範圍做到倉庫至倉庫。貨物抵港後,還沒送到買方倉庫,就在港到倉的內陸運輸途中誤觸地雷爆炸全毀。ABC立刻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,卻碰到三個實務問題:遺留地雷算不算戰爭險事故、戰爭險在到港後內陸段是否仍有效、DAP下此時到底是賣方還是買方有保險利益。

【核心爭議】

遺留地雷造成貨損,是否屬戰爭險承保範圍?簡易解答:通常有機會納入,重點在是否已加保戰爭險且未落入除外。

到港後內陸轉運期間,戰爭險是否仍有效?簡易解答:要看條款期間設計,但若仍在有效運送期間內,通常可能仍受保。

DAP下運送途中誰有保險利益?簡易解答:在交付完成前,多數情況仍主要在賣方。

【判斷關鍵】

DAP不是到港就交貨,而是運至指定地可供卸貨前才完成交付。

ICC(A)本身不當然涵蓋戰爭風險,加保戰爭險才是關鍵補強。

倉庫到倉庫保險的價值,在於把港後內陸段也納進連續保障。

保險利益要配合風險移轉時點判斷,不能只看誰付保費。

【教學提醒】

學生常把到港誤認成DAP已完成交貨。

學生常以為ICC(A)就是什麼都保。

戰爭險與一般貨運險的期間、除外與觸發點不能混看。

【延伸思考】

若本案只保ICC(A)、未加戰爭險,理賠結果會怎樣?簡易解答:風險會明顯升高,因為戰爭與武裝衝突多半屬一般除外。

若貨到港後被改存倉庫一段時間再運送,保險效力會受影響嗎?簡易解答:可能會,因為保險期間常受「先到者為準」條款限制。

【一句話結論】
DAP真正難的,不是把貨送到,而是把送到前的整段風險與保險利益都配置對。